宜昌市出台“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 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12月2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经市政府印发,近日,《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在全省市州中率先出台实施。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任务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并确定了五大重点工作任务。

为实现目标,《规划》明确了“1235”总体思路,即:“1”个核心,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2”个示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城市;“3”个提高,长江生态功能提高、碳和主要污染物减排能力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高;“5”个提升,环境空间管控能力提升、绿色发展与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升、环境治理效率提升、生态修复与保护水平提升、体制机制保障能力提升。(记者杨婧、通讯员 何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