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宜昌中考优录政策公布:两类考生可加分投档

昨日,宜昌市教育局公布了2017年宜昌中考优录政策,两类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档,六类考生可享受优先录取。与往年相比,最大的变化是取消农村独生女中考加分。
  两类可享受加分政策的情况为:考生为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时符合以上两种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过10分。
  下列情形之一的六类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九年级被表彰为市级优秀学生或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初中阶段受到市教育局与团市委联合表彰为市级优秀团员;初中阶段获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项目三等奖及以上者;初中阶段获市青少年科技节科技创新项目或电子制作项目二等奖及以上者;初中阶段获市教育局或市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全市青少年体育比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主力队员。
  此外,军人子女优录按照《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3〕4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县市区教育局将于5月20日前将优录学生名单在媒体上公示。(三峡日报 记者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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