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第一!2016湖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25元

大灾之年农民不减收,农业向好形势不变。2月7日,记者从湖北省农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6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25元,居中部六省第一位,增速7.4%。

据了解,2016年,面对严重洪涝灾害和经济下行压力,各级农业部门千方百计稳定农业生产,最大限度减小灾害损失,确保主要农产品供给充足。

由于因灾减产和主动调减,全年粮食总产量510.82亿斤,同比减少29.84亿斤、减幅5.52%,居历史第四高位、全国第十一位。夏收油菜、淡水产品产量,均连续21年居全国第一位。蔬菜、水果、茶叶量稳效增,肉类、禽蛋产量保持稳定。

不仅如此,2016年农业部对湖北省开展了四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畜产品、水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8.6%,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农村改革方面,当前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1780万亩,流转比例达39.5%。按户连片耕种”的“沙洋经验”写入了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成为湖北农村改革的又一张靓丽名片。

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70521家和25630个,同比分别增长16.1%、28.6%,系统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达10万余人。

预计2016年全年湖北省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4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2.5:1。全省限上(年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上)休闲农业点达到4700家、综合收入达265亿元。(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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