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
据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购买时要看清楚产品标签标示内容,一看产品名称,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产品名称应为产品注册批准的名称;二看产品注册信息,合法的产品标签上会标注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8位数字”,还可到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的“服务”板块中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中查询核实已获批的注册产品信息,没有标注产品注册号的或者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千万不要购买;三看适宜人群;四看贮存条件和保质期。
该局特别提示,要注意区分固体饮料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固体饮料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等不需要产品注册审批,不能为特殊医学状况人群提供营养支持,如果用固体饮料替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长期食用,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三峡日报记者陈曦,通讯员杜宇、覃子夏)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