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养老、工伤待遇每月10日前发放

4月10日, 记者从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获悉,4月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企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区工伤保险待遇已于10日前发放到位。

市社保局温馨提示广大退休、工伤享待人员,即日起,城区上述各项养老、工伤待遇都将于每月10日前发放。如果市民在10日待遇仍没有到账,可致电市社保局基金财务科电话0717-6731137咨询、解决相关问题。(三峡日报 记者刘晶晶、通讯员张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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