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记者从宜昌仲裁委员会获悉,该会将对今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受理的仲裁案件降低收费门槛,即“将案件争议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5‰减按3‰的标准收取受理费”。
此外,对涉及参与一线抗疫的医务人员、公安民警以及军工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流通及关联企业的仲裁案件,将安排优先办理,仲裁受理费除享受减免外同时免收案件处理费。在疫情防控时期,对全市国有重点企业、民营中小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因特殊情况交纳仲裁费有实际困难的,提出申请也可缓交。据初步测算,此举将能为企业减免仲裁费200多万元。(三峡日报 记者肖敏、通讯员胡小凤)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