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欠缴单位职工请注意 20日扣划款项可申请退还

继3月19日,宜昌公积金中心出台系列“惠企便民”措施支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后,3月22日,该中心拟对3月20日公积金贷款还款自动扣划时从部分职工银行卡上直接扣划的资金予以退还。

记者采访获悉,3月20日系统自动扣划还款主要分三种情况:一是单位按时缴存,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完成扣划操作;二是单位按时缴存,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除扣划公积金账户余额外,不足部分从职工绑定银行卡同时扣划;三是单位未按时缴存,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从职工绑定银行卡足额扣划。此次退还款项只针对第三种情况。欠缴单位足额补缴欠缴公积金后,中心将3月20日系统扣款明细表发至缴存单位,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单位加盖公章后实时办理退款。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的,待补足欠缴资金后予以办理。缴存额大于还款额的,退还款项为本次从银行卡所扣金额;缴存额小于还款额的,退还款项为缴存额。

拟申请退款的职工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营业部柜面,凭身份证即可直接办理。 缴存职工有任何疑问,可拨打0717-6236887咨询。(三峡日报记者袁雪梅、通讯员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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