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还款按月自动扣划服务启用以来,方便了广大贷款职工,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因疫情防控影响,部分单位未能及时缴存,致使2020年3月20日公积金贷款还款自动扣划时从部分职工银行卡上直接扣划资金,造成其生活困难。为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切实关心群众生活,经研究,拟对3月20日欠缴单位职工扣划款项予以退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退还范围
3月20日系统自动扣划还款主要分三种情况:一是单位按时缴存,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完成扣划操作;二是单位按时缴存,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除扣划公积金账户余额外,不足部分从职工绑定银行卡同时扣划;三是单位未按时缴存,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从职工绑定银行卡足额扣划。此次退还款项只针对第三种情况。
二、办理条件
欠缴单位足额补缴欠缴公积金后,中心将3月20日系统扣款明细表发至缴存单位,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单位加盖公章后实时办理退款。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的,待补足欠缴资金后予以办理。
退还款项分两种情况:一是缴存额大于还款额的,退还款项为本次从银行卡所扣金额;二是缴存额小于还款额的,退还款项为缴存额。
三、退款金额条件
贷款职工夫妻双方绑定银行卡均被扣划的,双方均可申请退款,退款额度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借款人合计退款金额≤2020年3月20日借款人银行卡扣划的还款金额。
每个借款人退款金额≤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约定保留额。
四、办理渠道
按属地办理的原则,拟申请退款的职工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营业部柜面,凭身份证直接办理。中心各营业部将安排专人专柜负责接待。
下一步,宜昌公积金中心将加大催缴力度,提醒欠缴单位尽快补足欠缴金额。
若还有其它疑问,请拨打0717-6236887咨询。
单位因疫情欠缴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扣划了我银行卡上的钱怎么办?
今年1月23日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宜昌公积金贷款2月份没有扣划借款人还款资金,从3月20日开始,中心系统恢复对公积金贷款还款的批量扣划。因此,对于借款人来讲,此次扣划资金包含了两个月的应还款额。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顺序为先扣划同一笔贷款所有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的资金,不足部分从借款人银行还贷专用卡中扣除。由于部分单位1至3月公积金没有按时缴存,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在扣除约定保留额后不足以偿还2个月的应还款额,导致从职工银行还贷专用卡中扣款。
考虑到疫情的实际情况和职工的特殊困难
中心将按以下方式解决此问题
一是中心迅速联系缴存单位,督促单位尽快缴存2020年1至3月的公积金。
二是职工已足额还款并在单位补足欠缴公积金的前提下,可持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需提取配偶公积金的,另需携带配偶身份证、银行卡)直接到账户所在地的中心营业部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提取资金分别转入职工夫妻双方各自的银行卡账户。提取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借款人合计提取金额≤2020年3月20日借款人银行卡扣划的还款金额;
每个人的提取金额≤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约定保留额。(宜昌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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