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将减半 可为我市企业减负近三亿元

2月25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支持企业复工、减轻企业负担,我市将对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措施预计可为企业减负2.95亿元。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孔磊介绍,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患者医疗费用按政策应报尽报,我市对医保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和完善。2月16日,再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政策指南》进行梳理和调整,明确了减免已排除新冠肺炎的部分患者转院进行后续治疗的住院起付线、异地就医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开辟抗疫药械采购绿色通道等15条新冠肺炎相关医疗保障政策。

2月11日,市医保局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门诊特殊慢性病医保政策问答,明确特殊慢门患者一次处方药量,在遵循医嘱前提下可延长至3个月;门诊特殊慢性病当月限额未使用完的部分,可累积到下月继续使用,年内有效。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了在宜昌“云医院”线上开处方和医保直接结算、网下药店配送上门的便民服务模式,截至2月25日12时,线上慢门医保购药171人次。

近期,将推出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措施。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和职工待遇支付的前提下,自今年2月起,我市将对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三峡日报记者梅云雄、通讯员幸汐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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