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依法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90余人次

记者4月5日从市森林公安局获悉,自全市森林资源保护“春雷行动”开展以来,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已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82起,其中刑事案件22起,林业行政案件160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90余人次,有效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2017年初,市民陈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使用挖机等工具在夷陵区分乡镇普溪河村开挖采石,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犯罪,被夷陵区森林公安局查处。3月9日,秭归县梅家河陈家淌村村民陈某等人在“沙帽岭”乱砍滥伐杉树、栎树、杂木小计立木蓄积67余立方米,涉嫌违法犯罪被秭归县森林公安局查处。

自“春雷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共收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8株,查处非法运输、经营木材420立方米,有效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三峡日报 记者皮亚捷,通讯员柯晓宇、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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