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湖北省财政厅党组紧急行动,主动作为,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全省财政部门的头等大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建立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加强经费筹集、加快资金拨付、加大政策保障,全力以赴做好我省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在近日下达12.75亿元财政资金的基础上,1月26日,省财政再次紧急下拨疫情防控补助资金8亿元,保障省级医药物资调配和医务人员工作补贴发放,支持市县统筹用于患者救治费用补助、医护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防疫物资调配、公共场所发放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求市县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迅速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相关医疗单位及所辖县(市、区)。指导市县加大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全省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37亿元,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省财政厅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医疗保障、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保障等政策,要求市县严格落实免费诊治政策,全力救治重症患者,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延误患者救治和疫情防控。对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个人不负担费用。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湖北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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