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禹某某等13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采矿罪一案。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6年12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禹某某组织刘某某等12人在长江枝江段江口水域、马羊洲水域共计非法盗采江砂40.48万吨,价值高达802.97万元。
经过对禹某某等13名被告人非法采砂导致生态环境损害情况进行评估后,相关部门出具的修复报告建议:长江枝江段江口水域、马羊洲非法采砂水域需采用疏浚弃砂弃石回填方式进行生态修复,修复费用高达181万多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具了相关证据,禹某某等13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三峡日报通讯员刘瑞娇、陈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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