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学甫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刘丰雷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汪伟所作的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联组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拟任人员作拟任职发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卢军、张鹏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和有关人事任命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并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孔福生,秘书长熊长权等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惠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雷涌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当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43次主任会议,对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的相关议题进行了审议。(三峡日报全媒记者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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