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第三届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武汉举行。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广大公务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吴俊等48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等50个单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给予金红兵等48名同志和武汉市硚口区应急管理局等20个公务员集体记一等功(名单附后)。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湖北广电)
12月26日,第三届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武汉举行。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广大公务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吴俊等48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等50个单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给予金红兵等48名同志和武汉市硚口区应急管理局等20个公务员集体记一等功(名单附后)。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湖北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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