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省委书记蒋超良出席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奋力开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局面。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主持会议。省领导尔肯江·吐拉洪、王艳玲、梁伟年、胡志强、杨云彦、马旭明出席会议。
蒋超良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奋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局面不断巩固发展。湖北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一个缩影,彰显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势。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牢牢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奋力开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局面。
蒋超良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做好民族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加强民族团结的各方面,始终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支柱产业,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坚决打赢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确保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谋划编制好“十四五”时期少数民族事业和民族地区发展规划,制定完善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
深化拓展“616”“1+1”对口支援工程,汇聚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强大合力。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防范和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的各种渗透破坏分裂活动,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蒋超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宗委委员制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支持民族工作部门更好履职尽责,加强基层民族工作力量,夯实民族工作基层基础。
会上宣读了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并为受国务院表彰的模范代表和省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颁奖。
省军区、武警湖北总队、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州、民族地区县市、民族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部分大专院校、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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