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昌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当阳市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邵春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当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当阳市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邵春桥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邵春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缺失,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当阳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邵春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三峡日报记者孙晓陵、通讯员易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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