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夷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贾某等6名被告人被控寻衅滋事罪、诈骗罪、抢劫罪等3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4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贾某纠集被告人秦某等四人在夷陵区樟村坪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先后共同随意殴打、恐吓他人4次,实施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14年至2018年6月,被告人贾某还单独实施随意殴打他人、恐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等违法行为共计4次。公诉机关同时指控6名被告人另涉嫌诈骗罪、抢劫罪。
记者旁听庭审了解到,除了制造寻衅滋事、殴打还不起债的借款人、逼迫借款人下跪等行为,被告人贾某还无故殴打他人。去年6月,贾某酒后遇见杨某某正在打电话,贾某以杨某某不挂电话向其打招呼为由,用手中的衣服朝杨某某面部用力挥打数下,致后者眼睛受伤。
为保障庭审活动顺利进行,夷陵区人民法院提前谋划,精心组织,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5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并特向上级法院申请,调用7名兄弟法院警力,保证当天庭审规范有序。
庭审中,法庭对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违法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庭审环节顺利进行。
该案共审理近6个小时,因案情复杂,将择期宣判。(三峡日报记者裴姝婧、通讯员黄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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