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凝聚共识 加强合作 携手反腐

12月9日,国际反腐败日。

16年前,也就是2003年,联合国决定将每年12月9日设为国际反腐败日,纪念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唤起各国对打击腐败的重视,并推动国际社会反腐败合作。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反腐败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独善其身,必须携手应对挑战。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打击腐败的有力行动,这些年来可谓全球瞩目,“打虎”“拍蝇”“猎狐”等方面的成效举世公认。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与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密不可分,特别是在反腐败追逃追赃方面,许多国家和地区积极与中方合作,提供了有力帮助。据统计,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立5年多来,截至2019年10月,中方先后追回外逃人员6690人,追回赃款151亿元人民币,“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60人。

支持《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反腐败国际合作领域规则体系中发挥主渠道作用,一直是中国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治理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从颁布《反洗钱法》《监察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到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有针对性地出台一系列司法解释、增设缺席审判制度和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目前,中国已建立起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总体相一致的反腐败法律体系。今年10月17日,国家监察委员会与联合国签署反腐败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围绕预防和惩治腐败、资产追回、廉洁丝绸之路建设、信息分享和交流等开展务实合作。中国政府用实际行动履行《公约》义务、落实《公约》精神,在国际上树立了典范。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决反对腐败,积极加强国际合作,愿意与世界各国共同打击腐败的决心和态度始终坚如磐石,并致力于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发展。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高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倡导多边主义和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变革”“维护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支持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等平台机制化建设,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决定》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部分,强调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明确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标本兼治”“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促进反腐败国际合作”。

当今世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共同的难题,人类社会必须共同面对。2021年上半年,联合国将召开“预防和打击腐败的挑战和举措,加强国际合作”联大特别会议。这是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举办反腐败问题联大特别会议,将对全球反腐败治理等产生重要影响。支持联合国在全球反腐败治理中的权威,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的大幅减少一切形式的腐败和贿赂行为等重要目标,需要各方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在预防和打击腐败方面凝聚共识、加强合作。

铲除腐败、维护正义,是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共同的福祉所在。长期以来,中国以实际行动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中国智慧,贡献中国力量,同世界各国合作共赢。中国将继续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坚持“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三大原则,推动各国拒绝成为腐败分子和腐败资产避风港,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新的贡献。(中国纪检监察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