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11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考察组采取市内调研和省外学习考察相结合、书面调研了解和实地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扬尘污染防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立法调研,先后赴河北省保定市、辽宁省鞍山市、广东省佛山市考察学习、汲取经验,组织多个层面召开座谈会、研讨会,采取多种途径征求社会各界建议和意见200余条,历经多次修改完善。条例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审议后,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于10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三峡日报记者肖敏、通讯员张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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