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敛钱财60余万元 宜昌首个涉黑团伙覆灭

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13名骨干成员、一般成员分别判处一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作案工具全部没收,全部违法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涉黑团伙中的14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起诉书指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事实均被法院认定。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宜昌市审结的首起涉黑案件。

横行一方,难逃法网

以“挽救吸毒家庭,为政府排忧解难”为幌子,2016年底,被告人何某某筹办戒毒医院。余某某等13名社会人员被招募而来,成为“保安”和“义工”。

团队统一配备印有“戒毒”字样的仿警制服、警棍、抓捕器,“地下执法队”成立,专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以何某某为组织者,以余某某、韩某等5人为积极参加者,张某、向某某等8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

2017年1月至10月,何某某等14人先后通过暴力、威胁、敲诈等手段,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36起,从吸毒人员或其亲属中聚敛钱财60余万元。

该组织强迫他人接受“戒毒”治疗,作案19起。充当“地下执法队”,敲诈勒索作案6起,涉案金额4万余元,很多人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后不敢举报。

为扩大影响,该组织还通过歪曲事实投诉、控告等手段,多次干扰公安机关正常办案秩序,公然挑衅公安机关执法权威。

今年3月27日,法院二审判决被告人何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对其余13名骨干成员、一般成员,根据其在实施犯罪行为中所起作用不同,法院分别作出相应判处。

大快人心,震慑一方

称霸一方的“黑社会”被判刑,最高兴的还数当地老百姓。

“从前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在路上远远地看见这帮子人,都赶紧想办法绕路走。”家住枝江市七星台镇的刘某说,恶霸除了,老百姓都宽了心,再也不用小心翼翼过日子了。

“黑扫了,恶除了,老百姓更有安全感了!”曾经参加庭审的枝江市民冯女士回忆说,当天在法庭上听了何某某犯罪团伙的罪行后,真是恨得牙痒痒,这些人太无法无天了,不判刑不足以平民愤。

“何某某等人受到严惩,既还给老百姓一方净土,也震慑了一批不安分的人,让他们不敢胡作非为。扫黑除恶净化了社会风气,也改善了治安环境。”在枝江城区某企业上班的张凌说,“我觉得越来越安全了,生活也越来越有幸福感!”(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裴姝婧 通讯员 石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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