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催收高利贷 构成非法拘禁罪 猇亭首例涉恶团伙服法

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杜某,有期徒刑一年;望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这是市、区两级法院对猇亭首例涉恶团伙的法律判决。他们的罪名为非法拘禁罪。

暴力“催债”,四人涉恶

殴打、冲冷水、罚跪,强迫对方一次性抽多根香烟……这些暴力行径,目的竟是催收高利贷。

非法拘禁,作恶施暴,最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难逃法网。去年11月15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猇亭首例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猇亭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

该案黄某、杜某、望某、刘某四名被告均为90后,其中黄某系宜昌市某零用贷公司工作人员,杜某为放贷业务人员。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间,黄某与杜某、望某、刘某等人在催收高利贷过程中,分别实施了一系列行为,包括:破坏被害人彭某家中门锁,在被害人杨某家墙壁上用红色油漆喷“还钱”“杀”等字样,限制被害人苏某的人身自由,对被害人苏某和严某进行恐吓、威胁、罚跪、殴打,逼迫严某向杜某借高利贷、让严某在雪地里受冻、往严某衣内塞雪等。

这些行为,造成被害人家庭财产受损、家属精神紧张、恐慌,以及被害人人身受伤害等后果,社会影响恶劣。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杜某、望某和刘某在催收高利贷过程中,已初步形成以黄某为纠集者的恶势力,其四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对他人实施殴打、威胁、侮辱,其行为依法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四名被告在实施犯罪行为中所起作用不同,法院分别作出相应判处。

拍手称快,社会清朗

“暴力‘催债’太害人了,用尽手段逼当事人还钱,不还就让人生不如死。法院对他们判得好!”对于猇亭首例涉恶团伙服法,家住该区虎牙街道办事处的张先生说,这个案件在猇亭家喻户晓,震慑力极大。

一位李姓男士告诉记者,此前,他一个朋友的儿子曾借了3000元高利贷,谁知没过多久这笔钱竟然连本带利翻了两倍,家里的面包车都被拖去抵债了。“黄某团伙落网服法后,暴力‘催债’的没了,高利贷也‘蹦’不起来了。”

“自从去年黄某等人被判刑后,街面上无所事事的‘混混儿’都少了,治安也好多了。” 猇亭区中心市场个体户杨某感叹,如今,周边闹事的人少了,营商环境也好起来了,老百姓都发自内心地高兴。(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裴姝婧 通讯员 石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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