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宜昌正式发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办法》,在全省首次把注册商标专用权等,与专利权一道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补偿范围。
近年来,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知识产权领域改革逐步深化的背景下,宜昌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府主导、资源整合”要求,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机构改革前,注册商标专用权与专利权分属不同部门管理。今年初,宜昌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的职责整合到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科长黄伟说,部门整合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别是商标质押融资的相关扶持政策打通使用创造了条件。与此前仅针对专利权的“科技创新贷”等政策相比,新出台的《办法》支持范围更广泛、支持力度更大、服务对象更为精准。
该《办法》首次将注册商标专用权纳入质押融资补贴补偿范围。日前,宜昌市政府常务会决定设置风险补偿和贴息贴费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给予最高50%的贷款本金风险补偿及50%的贷款利息、保险费、担保费补贴。政策兑现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该《办法》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市金融局金融服务科负责人刘明兴表示,这对解决小微企业“轻资产、缺抵押、缺担保、缺信用” 的融资困境具有重要意义,金融部门将利用网上金融服务大厅,大力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相对于大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缺少抵押物,融资需求更为迫切。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黄传喜解读:出台该《办法》是宜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推动知识产权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机结合,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用,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打算申请质押融资的宜昌新成石墨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谭建明,也为该《办法》点赞。他认为,用商标等无形资产做抵押物,为企业增加了融资渠道,企业融资成本和难度将进一步降低,可以享受到更多真金白银的制度红利。(三峡日报 记者高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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