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市11月8日已全面启动货车及专项作业车(以下简称货车)ETC发行服务,自2020年1月1日起,货车通行高速公路可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已办理ETC单卡的货车车主可通过以下方式升级成为新版ETC用户:记账卡单卡用户直接去原ETC发行银行办理套装升级;储值卡单卡用户有两个途径可以实现升级转换,11月24日前,可去原发行服务银行办理记账卡转换升级,11月25日后,各ETC合作银行可为存量储值卡单卡用户办理ETC记账卡套装升级。办理时需由银行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通行费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到位后,予以办理。
市交通运输局提醒,2020年1月1日起,只有安装ETC的货车才能享受国家通行费优惠。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货车及专项作业车均不再享受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含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三峡日报 记者严晓冬、通讯员王银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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