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宜昌客户端消息(记者揭兴伟、通讯贾楠)11月14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我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面禁捕及渔民退捕任务,除保护区以外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业已全面开展,划定时间表,在长江干流及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有针对性的禁捕政策。
具体安排为:2020年底前,完成枝江市、秭归县、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长江干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工作,禁捕期暂定10年。禁捕期结束后,按照国家规定实施管理。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沮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清江宜都市中华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阳清江白甲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沙滩河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远安段)等水生生物保护区于2018年实现永久性禁捕,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渔民退捕。
禁捕期间,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管理机构、保护区管理机构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设立投诉举报公示牌,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举报案件,强化执法监管,确保禁捕实效。同时,做好引导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工作,保障就业困难渔民基本生计,维护渔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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