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记者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获悉,9月经市生态环境部门机动车排气遥感检测,发现38辆车排气不合格。
9月3日在夷陵长江大桥检测出9辆车排气不合格,9月6日、9月20日在南玻路分别检测出9辆车、 14辆车排气不合格,9月26日在伍家岗交运集团检测出3辆车排气不合格,9月28日在葛洲坝商品砼检测出3辆车排气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六十条的规定,排气不合格车辆将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并对车辆进行整改维修并进行尾气复检,确认机动车的排气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后方能上路行驶。(三峡日报记者杨婧、通讯员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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