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1集体2个人 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

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表彰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其中模范集体665个、模范个人812个,我市1个集体和2名个人获此殊荣。

我市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是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的分别是: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资丘民族文化站站长刘光菊(女,土家族),西陵区常刘路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梅菊(女,汉族)。刘光菊受邀赴北京参加了大会。

近年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立足贫困山区实际,坚持办好民族教育,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为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刘光菊带领资丘民族文化站积极传承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培养民族文艺人才,推动了当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梅菊带领西陵区常刘路小学探索了散居地区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新模式。(三峡日报 记者阮仲谋、通讯员覃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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