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宜开展渔业法执法检查

9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渔业法执法检查组来宜开展执法检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新时代渔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渔业法,切实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依法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蔡昉,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张沁荣、李登海,全国人大代表吴惠芳、张凤英等参加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周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张良成,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家胜等参加有关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枝江市渔丫头养殖专业合作社、一尘水产专业养殖合作社、金湖湿地,实地检查水产养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并前往中华鲟研究所、市渔政码头、胭脂园长江珍稀鱼类放流点,查看渔业资源保护,渔政执法监督及长江珍稀水生动物养殖、繁育及放流情况。

执法检查组边查看边听汇报,与渔业从业人员、科研人员、执法人员深入交流,对我市坚持依法兴渔、生态优先、依法治渔,全面取缔围栏围网养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不断优化渔业产业结构,保护渔业资源,启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实施珍稀物种拯救,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等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推进渔业产业转型升级、水资源保护、野生渔业资源保护工作扎实,做到了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要求进一步推动渔业法的贯彻实施,依法保护好水资源,加大生态健康养殖规模,提升水产品质量,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好野生渔业资源,严格落实渔业法关于捕捞限额、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禁渔区和禁渔期管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责任,扩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规模,切实保护好长江流域珍稀渔业资源。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学甫,副市长张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熊长权等参加有关活动。(三峡日报记者肖敏、通讯员田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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