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最新人事任免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8月30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汪元程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韦星为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鲁平华的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俊峰的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汪元程同志简历

汪元程,男,汉族,湖北秭归人,1968年1月生,在职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宜昌市伍家岗区政府副区长,宜昌市猇亭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枝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宜昌市西陵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宜昌市西陵区委副书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工委委员,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工委委员、白洋工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宜昌市伍家岗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宜昌市伍家岗区委书记。现任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厅长级)。(简历资料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2019年第67号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伟玲同志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8月30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挂职期满,刘伟玲同志提出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伟玲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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