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品种允许企业合理定价

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22日表示,对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允许企业合理定价、直接挂网采购。对替代性差、市场供应不稳定的短缺药品,采取集中采购等方式保供。

资料图:医生正在为病人取药。中新社记者 杨华峰 摄

22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强常用药供应保障和稳定价格的措施有关情况。曾益新指出,今年4月份以来,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短缺药品监测和分级应对。印发了《关于推动做好短缺药品信息直报工作的通知》和《医疗机构短缺药品分类分级与替代使用技术指南》,供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应对药品短缺时参考使用。今年以来,各级部门共牵头应对处置2万余条医疗机构上报的短缺药品信息。

二是组织做好重点药品供应保障。积极推动有关方面于7月10日恢复氯法齐明生产和投放市场,这个药是用于耐多药结核治疗必需的一个药品,也积极协调国内企业扩大阿糖胞苷产能,应对国外停产造成的短缺,指导地方解决硝酸甘油生产难题;制定第三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和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清单。

三是推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等政策落实。24个省份明确了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医疗机构尤其是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明显提升。推动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医保谈判抗癌药。去年医保局组织17种抗癌药谈判,最终达成了比较好的采购价格,有15种今年上半年采购量已超过去年全年,其中9种药品是2018年全年采购量的5倍以上,伊布替尼是2018年全年采购量的18倍。

四是查处原料药垄断违法违规行为,对4种原料药立案调查。

五是药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简化原料药上市流程。

六是细化各部门任务措施,研究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

曾益新表示,随着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中国药品短缺矛盾有所缓解,大范围、长期性短缺情况较少,主要为暂时性、局部性短缺,今年各地建议国家应对处置的品种10余种,每个品种限定在个别省份,不具备普遍性。

曾益新透露,下一步,卫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如下工作:

——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政策措施。

——完善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实施药品停产报告制度,推动医疗机构设置急(抢)救药等库存警戒线,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

——抓紧制定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文件,强化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提高政府办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

——完善药品采购政策。对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允许企业合理定价、直接挂网采购。对替代性差、市场供应不稳定的短缺药品,采取集中采购等方式保供。研究加大急需药品进口政策措施,

——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原料药垄断、操控市场等违法违规问题。

——统筹做好组织实施、宣传引导等工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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