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自贸片区推出鼓励自贸创新十条措施

图为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 姜迎昕 摄

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向全国推出鼓励自贸创新十条措施,设立自贸创新专项奖励资金,鼓励为大连自贸片区创新献计献策,该专项奖励资金最高奖励达1000万元人民币。

这些创新举措主要包括鼓励开展自贸创新研究,鼓励组织实施、复制推广自贸创新案例,鼓励引入推进自贸创新的重点特色项目,以及建立鼓励自贸创新的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举措旨在吸纳社会各界对自贸创新的意见建议,集中各方面智慧力量推动片区高质量发展。

在鼓励开展自贸创新研究方面,大连自贸片区向社会广泛征集自贸创新的意见和建议,对被采纳的意见提出者,进行相应奖励;鼓励召开自贸创新研讨会及发展论坛,对大连自贸片区提出的重点研究课题,高校、智库专家、研究机构等参与招标,或形成研究成果报告的,将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另一方面,大连自贸片区鼓励引入推进自贸创新的重点特色项目,支持大连自贸片区先行先试的重点项目落地,对引入对大连自贸片区发展及创新具有重要牵动作用的投资项目的相关个人、组织进行相应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在鼓励组织实施、复制推广自贸创新案例方面,大连自贸片区将对有特别重大意义或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果的创新案例,给予500-1000万元的奖励。

此外,大连自贸片区建立鼓励自贸创新的保障机制,加大自贸创新宣传力度,并定期举办大连自贸片区优秀制度创新宣传成果评比活动,按照宣传效果及影响力评估结果给予10-100万元奖励。

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张洪光表示,上述创新措施的出台是着眼解决问题、提高创新成果推动实际发展能力的现实需要。希望通过出台鼓励自贸创新举措,更多地倾听来自社会不同层面的声音,共同建设好大连自贸片区。(中新网 记者 杨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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