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名单公布

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中心。(资料图片) 汤彦俊 摄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印发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名单的通知。

通知指出,现确定青岛市、武汉市、鞍山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嘉定区、无锡市、合肥市、淮北市、芜湖市、安庆市、福州市、莆田市、郑州市、宜昌市、咸宁市、泸州市等16个城市(区)为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

通知并称,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将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对相关示范城市(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评估,并对示范名单进行动态调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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