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庹登夫通报了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有关情况。他表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8年度全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已结束。全国应当报送公示2018年度年报的企业3258.43万户,已经报送公示的2980.47万户,年报公示率为91.47%。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企业年报率均超过85%,高于商事制度改革前企业年检率。
据介绍,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也保持平稳态势,年报公示率分别为77.65%和84.75%。
庹登夫指出,今年的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多报合一”稳步推进,简政利企便民迈出新步伐。在会同人社、统计等部门继续做好年报“多报合一”工作基础上,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统一了海关管理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年报时间,优化了数据交互流程,便捷了年报填报过程,海关管理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报送事项由126项压减至40项,大幅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推进“多报合一”,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应当报送年报的海关管理企业109.86万户,已公示的104.72万户,年报公示率达到95.32%。
二是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年报督促指导取得新成效。各地普遍注重抓早抓细,切实加强对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引导、优化基层行政资源配置、建立年报督导长效机制、科学务实推进督查上下功夫,既不盲目追求年报率,又切实发挥督促指导作用,为年报公示工作科学有序、平稳推进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监管链条有效延伸,事中事后监管再上新台阶。各地坚持一手抓持续督导年报公示,一手抓失信联合惩戒,及时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的企业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继续依法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有效清理虚数,净化市场环境。同时,加强政府部门间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共享应用,强化对违法失信主体的信用约束和协同监管,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和办法更加务实有效,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是诚信意识更好树立,信用体系建设有了新进展。随着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的深入宣传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广泛应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企业年报信息在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银行信贷、合同签订、交易达成等方面得到了更广泛的运用,有力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据悉,截至2019年6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页面访问量达1026.7亿次、市场主体查询量达214.6亿次,信赖公示系统、查询年报信息、保障交易安全的社会氛围日渐形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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