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文:医联体建设中不得变相取消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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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推进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促进中医药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充分发挥好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针对目前部分地区一些不当做法,明确提出“三个不得”,要求在医联体建设中不得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不得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建设。

《通知》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通过推动医共体内服务能力共提、人才梯队共建、健康服务共管、优质资源共享,整体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人口较少、县级中医医院能力较弱、确需只组建成一个医共体的县域,要向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已经只组建一个医共体的县域,中医医院法人资格保持不变,确保中医医院性质、名称、功能定位不变,人员编制、床位数总量不减,推动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断提升。

《通知》鼓励城市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可利用技术、人才、品牌等优势,优先与区域内县级中医医院通过共建、托管等多种形式组建医联体,建立远程医疗网络等多种方式,提升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通知》要求,发挥中医医院县域中医医疗中心的作用,鼓励由其合理统筹县域中医药服务资源,建成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文化基地,发挥好区域中医龙头作用。

在政策措施保障方面,《通知》提出,推动落实公立中医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和投入倾斜政策,加强对医联体中医药工作的考核,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确保中医医院建设投入不减、力度不弱、保障得力。(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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