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

湖北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闻发布会今天(17日)下午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一年多来,湖北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

一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下,乡村振兴产业支撑正在变强。数据显示,到2018年底,湖北粮食总产连续六年稳定在500亿斤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1万亿元,居全国前五位。

农村资源正在变活。全省农村承包地流转比例稳步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资源、社会资本返乡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环境正在变美。农民生活正在变好。2018年,湖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78元,连续多年位居中部六省第一位。

基层治理正在变实。全省行政村已建立红白理事会、乡厨协会、乡规民约,并实现“十星”创建。同时,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全省贫困发生率降至2.4%以下。

今明两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李顺清介绍,我省将在稳住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尤其是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大力推广“生态+绿色种养业”扶贫模式,每个贫困县形成2—3个特色鲜明、带贫面广、有竞争力的扶贫主导产业。力争用5—10年时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较大幅度提高,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

为了促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我省部署了“65432”重大行动,即产业兴旺六大行动、生态宜居五大行动,乡风文明四大行动,治理有效三大行动,生活富裕两大行动。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处长曾德云介绍: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落实落地,我们会同省直52个部门,紧扣需要完成的各项任务,紧扣“65432”重大行动等,联合制定了《湖北省2019年度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方案》,将中期规划年度化,将年度任务措施化、将年度措施项目化、将年度项目清单化”

乡村振兴需要制度保障。为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省委农办秘书处处长方亚飞介绍,今年省委将出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意见,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一方面,考核结果将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压实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另一方面,考核结果要与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奖励评优、政策先行先试等挂钩,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

(湖北广电融媒体 李丽 责任编辑 彭云鹤 审核 黄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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