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贫困患者医疗费人均自付比例控制在10%左右

记者日前从国家卫健委获悉,2019年上半年,全国贫困患者医疗费用个人平均自付比例控制在10%左右。此外,超9成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得到妥善治疗。

资料图:2017年10月,义诊专家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妇幼保健医院的医生一起查房。 乌娅娜 摄

9日,国家卫健委在北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以及有关地方健康扶贫典型经验。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全国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救治且医疗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已经有670万户因病致贫返贫贫困户实现脱贫。

目前,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25种,慢病患者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截至2019年6月底,全国1435万贫困大病和慢病患者得到基本救治和健康管理服务。

此外,国家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保障机制,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2019年上半年,全国贫困患者医疗费用个人平均自付比例控制在10%左右。

在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方面,国家卫健委组织全国1107家三级医院“一对一”对口帮扶832个贫困县的1172家县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网络,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县医院诊疗能力。

从2019年上半年健康扶贫动态管理数据系统看,94.5%的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得到妥善治疗。

同时,国家卫健委还加大贫困地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力度,凉山州艾滋病母婴传播率较2017年下降了25%。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累计惠及580多万儿童。(中新网 记者 张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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