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柴惠玲从54集团军转业到宜昌市司法局。十余年来,她一直默默耕耘在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岗位上,致力于维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全省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等荣誉称号。
多年来,柴惠玲始终坚持以真诚热情、耐心专业的工作态度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在一起肇事人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导致受害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柴惠玲接到受害人女儿的求助,面对肇事者无经济赔偿能力的局面,她暗下决定,尽最大努力帮助受援人。多次走访,柴惠玲不厌其烦对当事人展开调解劝说,在她的不懈努力下,这起案件的赔偿终于有了着落,给予受害人家属极大的心理安慰。
近年来,柴惠玲联合全市14个法律援助机构,全力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将法律援助服务送到百姓的家门口,指导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农民工、军人军属等多个群体的专项维权活动。连续多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由她和她的团队提供的法律援助案件突破4000余件。
无私奉献,服务为民。柴惠玲用责任与担当诠释了一名退役军人的忠诚与情怀。(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黄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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