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暑运即将到来,6月25日,武汉铁路公安处对外公布:自6月初以来开展的“平安站车路 金盾伴你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公安处共查获“买短乘长”案件4起,4名违法行为人均被武汉铁路公安处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武汉铁路公安处治安支队民警韩超英介绍:6月1日,河南省驻马店人郭某持当日郑州至许昌东的车票,采用“买短坐长”方式乘坐至驻马店西站,在出站口欲蒙混出站诈骗铁路票款,被民警当场查获;6月6日,湖北襄阳人韦某持当日襄阳至枣阳的短途票从襄阳站乘车到汉口站,出站时使用一个铁路职工工作证封皮蒙混出站,被民警当场查获。后来,该郭某、韦某均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五日。6月4日,52岁的河南驻马店人鲁某在外地冒用他人身份证购买短途车票,以“买短坐长”方式乘从驻马店混出站口时被民警当场查获,被铁路警方予以行政拘留七处罚。
据公安处武汉车站派出所民警讲述,6月27日将走出拘留所的湖北黄石籍女子杨某“买短乘长”案件颇具代表性。原来,10天前,也就是6月17日,武汉车站派出所民警李朋和同事在站台上便衣巡查时,发现一女子提拿黑色行李箱,行色匆匆的快步走向候车室换乘通道处,民警发现该女子较为面熟,立即将其拦下询问,要求其再次出示火车票。“不就是逃票吗?补票不就行了。”女子淡定地说。
民警心生怀疑,在对其携带的物品中检查出5张短途火车票后,遂立即将其带至派出所询问。后了解到,现年50岁的杨某时常乘坐高铁或动车往返于河南漯河到武汉,一般购买漯河西至驻马店西的短途车票,列车快到达武汉火车站时,有时补汉口至武汉站短途火车票(即买“买两头票”),有时从候车室换乘通道乘人多混出车站,一个多月来,其先后购买40余张短途火车票的形式“逃票”。
民警在教育杨某时,杨某对这种“买短乘长”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供认不讳,后悔不已的她痛哭流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武汉铁路警方对杨某给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乘客,购票是铁路乘车的基本诚信要求,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触犯法律底线。对于以“买短乘长”方式恶意逃票、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行为,铁路警方一经查获,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提报列入限制乘坐火车失信人“黑名单”。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刘爽 通讯员 冯畅 胡金力 张早 责任编辑 马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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