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
是怎么来的?
为什么要取消?
取消之后
是否会影响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呢?
△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栏目视频
“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
怎么来的?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了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
其中,新农合于2003年起开始推行,当时,为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建立了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小额门诊费用。在随后的实践中,个人(家庭)账户额度小等一些弊端逐渐显现。
中国劳动社保研究院医保室主任 王宗凡:个人账户没有互助共济功能,这是它最大的一个缺点。
此次《通知》要求,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医保个人账户明年底就没了?
不会。将取消的“个人账户”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不会受影响。
取消后里面的余额会清零吗?
不会。即使多年不用医保卡,资金也不会被取消,应该会把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资金计入统一的统筹基金账户里,住院或者门诊就医时,可以进行报销。
医保卡里的钱应该赶紧取出来?
不行。只有在三种情况下,医保卡里的钱才能取出来。
取消后医保待遇会下降吗?
不会。
推进门诊统筹有啥好处?
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比例在50%左右。
对一些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等)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和
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如何调整?
《通知》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惠民政策要求,明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整体提高6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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