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湖北省长江中游干流段进入禁采期

6月1日起,我省长江中游干流段进入禁采期,根据2019年湖北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禁采的通告》,禁采为期4个月,至9月30日止,相应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也要禁采。

湖北省长江全年禁采江段约440.5公里,约占全省江段的41.52%,禁采区包括涉水工程保护范围、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桥梁、码头、渡口、重点险工险段等。

禁采期内,除防汛应急抢险外,禁止一切采砂活动;在禁采期内、禁采区或未经许可擅自在河道内进行采砂的,将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和所采砂石,同时处以10-30万的罚款,如果是“三无”采砂船,将没收采砂船舶(机具),对非法采砂情节严重的行为,将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厅宣传中心 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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