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权益,我来守护 市总工会开展“5·20职工维权日”活动

5月20日,是我市第四个职工维权日。上午9时,市总工会、伍家岗区总工会在城区五一广场开展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活动,为来访职工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服务。

“朋友委托我帮她问一下年休假的问题,她所在单位是按她在这个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年休假,但她的累计工作年限已超过10年,是不是有10天年休假?”市民赵雯咨询。“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会组织将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

“我是一名企业职工,2017年在工作中受伤,目前正在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现在单位效益不好,要我待岗,我该怎么办?”家住夷陵区的王师傅焦急地问道。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律师告诉王师傅:“处于工伤医疗期内,不管是否待岗,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如果单位和您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三个一次性补偿金,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随后,工作人员将职工服务中心维权热线电话留给王师傅,“遇到困难或者不清楚相关政策,就给工会打电话,我们帮您维权。”

一上午,前来咨询和寻求帮助的群众络绎不绝,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的律师们和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每一名职工群众答疑解惑。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皮祖武表示,市总工会将按程序对职工维权诉求进行登记梳理研判,健全完善源头参与、维权维稳、民主协商三大机制,多管齐下为职工群众说话,做职工名副其实的“娘家人”。(三峡日报记者孙晓陵、通讯员周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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