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记者获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我市将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开展保险接续工作。
适用对象: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断缴的退役士兵。
受理申请时间和单位:2019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自行到各县市区社保接续办理窗口领取并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带齐申请所需材料,到原安置单位或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补缴。该项工作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
申请材料: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2.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
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咨询办理电话:宜昌市6386859
宜都市 4824976 4826246
枝江市4220085
当阳市3229258
远安县3813569
兴山县2582978
秭归县2888069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5328081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5829221
夷陵区7827605
西陵区6918126
伍家岗区6551580 6553162
点军区 6622239
猇亭区6530600
高新区 4401849
(三峡日报 记者肖敏、通讯员朱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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