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224处房屋禁止登记、抵押、变更

5月13日,我市第六批附有违建房屋不予登记名单公布,西陵区、伍家岗区、高新区、猇亭区的25处房屋被纳入名单,将不予登记、抵押及变更。截至目前,我市已公布6批附有违建房屋不予登记名单,共计224处房屋。

楼顶搭建房屋及棚子、浇筑悬空平台并封闭成房屋、露台搭建阳光房……名单中,违建原因繁多。据各区城管部门执法人员表示,已对违建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按照《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对附有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不予登记、抵押及变更的通知》要求,对相关附有违建建筑物采取了限制房产交易的执法手段。

“对于不能积极拆除违建的当事人,我们将依法强拆违建,拆罚并举,同时责令其自担拆除费用,并将其纳入征信体系。”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黄江平介绍:“等到违法建筑物拆除,经城管部门核实后,房屋方能‘解冻’,恢复变更、抵押和交易。”(三峡日报 记者田小春、通讯员黄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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