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29日上午,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失联男孩”母亲陈某丹涉嫌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一案,并当庭宣判,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陈某丹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乐清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丹因与丈夫黄某甲感情不和,蓄意策划、以编造儿子黄某乙走失的虚假警情的方式,测试丈夫对其及儿子是否关心。
2018年11月30日,陈某丹将黄某乙安排在事先准备好的四轮电瓶车内,吩咐其不要下车回家。当晚,陈某丹虚假报警求助,之后将消息告知丈夫黄某甲及亲戚、朋友,并打印寻人启事进行大范围张贴、发放。
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转发及查找期间,陈某丹两次转移藏匿黄某乙的地点,并假装配合搜寻,直至12月4日晚公安机关将黄某乙找回。期间,乐清市公安局共出动警力600余人次,虹桥镇政府、多家社会公益组织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寻找黄某乙,黄某乙走失的消息经全国多家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丹编造虚假警情,在信息网络及其他媒体上传播,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鉴于陈某丹系初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但考虑到其因一己之私,损害社会诚信和良知,损耗社会公共资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对其不适用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
此前报道:
2018年11月30日晚18时许,女子陈某安排儿子黄某呆在其事先准备好的四轮电瓶车内,并到虹桥派出所虛假报警求助。
警方接报后,调集了大量警力,开展查找工作。陈某还通过微信朋友圏等网络媒体发布求助信息,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也积极参与网络转发及查找。期间,陈某将藏匿黄某的四轮电瓶车转移停放地点。
2018年12月5日,浙江省乐清警方通报称,失踪男孩黄某已于12月4日22时48分找到,此“失联”事件是该男孩的某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12月5日上午,男孩母亲被警方控制。12月5日,男孩母亲被乐清市公安局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刑事拘留。
2019年2月25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失联男孩”事件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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