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学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分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城环委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有关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专项工作评议方案(草案)及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汪伟所作的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听取了有关单位关于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拟任人员在会上作拟任职发言。
会议分组审议了《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和物业公司服务管理的决定(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宜昌城区畅通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周青、陈华、孔福生,秘书长熊长权等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伟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三峡日报 记者肖敏、通讯员陈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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