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三所综合高中公布特招计划 各招50名县市区学生

宜昌市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分解表

城区三所综合高中特殊招生计划日前公布。经市教育局批准,宜昌市夷陵中学“华萌班”、市一中“阳光班”、葛洲坝中学“励志班”今年继续面向县市(含夷陵区)招生,以上三个班各招50人。

据了解,夷陵中学“华萌班”、宜昌市一中“阳光班”、葛洲坝中学“励志班的招生条件为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状况较困难的2019年初中毕业考生。父母双方均为国家公职人员或者一方为私营企业主的考生不得纳入招生范畴。

各县市区初中学校成绩在前20名左右,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愿网上申报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学校,每生只能申报一所。考生于5月10日至20日间,通过“宜昌市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招生报名系统”(宜昌市教育局政务网http://jyj.yichang.gov.cn/)注册报名,填写《宜昌市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招生报名表》第1页,并在网上提交。

6月15日前,考生将审核盖章的《宜昌市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招生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成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没有可不提供),通过特快专递邮寄至申报的高中学校教务处。高中学校地址可在各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7月5日前,各高中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并依据中考等级和分数,合理确定本校预录取考生名单。

中招优录政策出台 两类学生可加分 7类学生可优录

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优录方案同步出台。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需于4月30日前上交审核过的相关资料,各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20前将优录学生名单在媒体上公示。

根据方案,两类学生可加分:考生为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时符合以上两种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过10分。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2)在九年级被表彰为市级优秀学生或市级优秀学生干部;(3)初中阶段受到市教育局或团市委表彰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4)初中阶段获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项目三等奖及以上者;(5)初中阶段获市青少年科技节科技创新项目或电子制作项目二等奖及以上者;(6)初中阶段获市教育局或市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全市青少年体育比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主力队员。符合几项优录条件的考生,可同时申报。

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民警子女优录按照《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三峡日报 记者张婷婷、通讯员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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