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大力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身上闪耀着一种共同的品质——企业家精神。

我市出台的《关于更大力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明确提出: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具体如何做?近日,市委统战部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其内容进行了解读。

典型引路 示范带动

2月13日,在全市干部大会上,市委、市政府表彰了近五年来在推动宜昌高质量发展和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中涌现出的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授予他们“宜昌发展贡献奖”和“宜昌生态环境保护奖”荣誉称号,其中不乏一大批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

随即,市委宣传部组织三峡日报等媒体第一时间开设了“先锋谱·宜昌发展贡献奖”和“先锋谱·宜昌生态环境保护奖”专栏,以事迹简介的形式,对他们进行宣传,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

市委统战部负责人表示,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经信局等部门将积极推荐、选树一批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典型,通过媒体不定期推出优秀企业家事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综合评价 推荐使用

市委统战部负责人介绍,将进一步规范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推荐使用和重要评选表彰工作。扎实开展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坚持“凡进必评”原则,把开展综合评价作为对非公经济人士进行政治安排的前置程序和主要依据,为党和政府把好人选质量关。

进一步做好优秀非公经济人士推荐使用工作。培养储备一批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推荐他们当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在推荐参评本级及上级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等评选活动中,对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予以重点倾斜。

整合资源 培养提升

市委统战部将继续深化实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开展形势政策理论教育,举办形势政策解读会、报告会和民企发展座谈会;开展党情、国情和革命传统教育,举办“守法诚信经营,坚定发展信心”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等。

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围绕引导民企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家发展力等开展工作和服务。推进实施《宜昌市企业家“菁英计划”培育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选派10名企业家到政府相关部门、重点园区和国有企业跟班学习;整合“111”企业家培育工程;依托首席专家顾问团,结合“企业家战略思维培养”活动,邀请“两化融合”、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入企开展诊断、案例教学、专题讲座;结合“菁英计划”培训班,举办创业训练营,帮助对接资本等,提升企业家创新驭变能力。

市委统战部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制定和细化措施,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孙晓陵 通讯员 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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