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市发改委下发有关电价调整政策文件,自今年4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输配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0253元,预计今年可为企业节省用电成本4100万元以上。
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下降10%的目标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先后下发了《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等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决定将我省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取消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产生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将政策红利落实到工商企业。按照去年同期电量测算,此次电价调整后,我市今年可节省企业用电成本4100多万元。据悉,去年我市先后分三次降低了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幅10%、降价0.087元/千瓦时,当年节省企业用电成本1亿多元。(三峡日报 记者刘玥、通讯员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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