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公布了湖北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4月16日至19日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5月18日至19日考试。
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的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不得跨地区报考(神农架林区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含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具备举办学前教育资质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成绩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面试。
此外,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具体报名及现场确认等细节内容,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查看。(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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