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提供创业扶持资金……近日,宜都市出台《残疾人就业创业资金扶持管理办法》,解决残疾人就业机会少、创业起步难的问题。
《办法》明确,对于集中安置残疾人和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每超额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超过50人的单位,残疾职工人数达10人以上,给用人单位1名管理岗位薪资补贴。
在鼓励残疾人创业就业方面,对从事种植、养殖、加工和经营的残疾人示范代表,给予每户2000元扶持资金;对被认定为宜昌市级、省级、国家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支持性就业服务示范基地的机构,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对获得宜昌市级、省级、国家级残疾人自主创业表彰的残疾人,分别奖励3000元、5000元、1万元;对获得宜昌市级、省级、国家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残疾人,分别奖励2000元、3000元、5000元;对有突出贡献、突出困难等需要特殊扶持的对象,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报请市政府审批后给予扶持。
此外,对视力残疾人在市内取得合法证照,开办盲人按摩经营场所,经营期限内每年补贴2000元;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培训后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给予初、中级1000元,高级2000元培训奖补。(三峡日报 记者邓明明、通讯员翁世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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