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价格高过房价 公益事业成了村干部的“摇钱树”

盐城市大丰区纪委监委调查人员在查看众心村账目。(资料图片)

“村党支部书记卢春涛、原村委会主任喻山恒、原总账会计董荣进等6名村干部违反廉洁纪律,予以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2月20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该区西团镇众心村召开警示教育会,现场向该村6名涉案党员干部宣布处分决定。在场的群众纷纷拍手叫好。

众心村是大丰区委巡察工作向村级延伸的首批对象之一。去年9月巡察人员在该村走访时,不少村民反映该村墓地价格偏高,甚至说:“比房价都高!”

“最高的1.98万元一套,简直就是村干部的‘摇钱树’!”

“这墓地是集体的还是私人的?”巡察人员问道。

“说是公家的,现在嘛,就是村干部的‘摇钱树’!”说完,几个村民摆摆手走了。

“这里面一定有问题。”巡察组成员小夏若有所思地说道。

“这样吧,我们先去看看墓地的相关财务资料。”组长老阮果断决策。

上百本账册,从下午一直翻阅到半夜,正当大家疲惫不堪时,巡察组副组长戴子朋一声“有了”又让大家亢奋起来,写有“入股”“分红”等字样的账页终于找到了,而领取分红的正是该村“两委”6名成员。

很快,该线索被移交至区纪委监委。但在初核阶段,区纪委监委调查人员刚与该村党支部书记卢春涛接触时就碰了个“软钉子”。

“你们村的墓地由谁负责经营管理?”调查人员问道。

“这墓地是集体的,我们都是按镇党委的要求建设管理的,一切光明正大,你们看看,现在既解决了集体资金困难问题,又解决了乱埋乱葬难题,想不到还有人居心不良举报我们。”卢春涛牢骚满腹,一脸委屈。

对此,调查组决定先从外围调查着手。

“众心村的墓地属公益性质,不允许私人承包谋利。”该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向调查人员介绍,并出示了相关制度文件。

随后的调查中,该镇的会议纪要让大家眼前一亮。原来,该纪要确有让村干部出资的内容,但规定当公墓收益可以满足正常运转时,村干部的出资要及时撤出,并且规定该墓地不得以任何方式盈利。

然而该村财务资料显示,2011年3月,6名村干部撤资的同时,又以“入股”的方式注入资金7万元。截至案发,6人共领取“红利”18.2万元。

调查人员与卢春涛再次交锋。

“请你看一下这份材料。”调查人员出示了该墓地在区民政局的备案材料。

“是公益性公墓,但起初是我们私人出资的。”在证据面前,卢春涛的态度来了个大转变。

“你们撤回资金后,为什么又再次注入资金?”

“考虑到在前期建设中大家既出资,又负责征地拆迁、协调矛盾,起早贪黑吃了不少苦,出于给大家一些补偿的想法。”卢春涛强作镇定。

“你们前期的出资,集体已经支付了利息;至于征地拆迁和协调矛盾,是分内职责,还是额外工作?”调查人员单刀直入。

一阵僵持后,卢春涛低下了头说:“是我们应该做的工作,其实这几年群众对公墓定价较高一直有反映,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我心里也不踏实……现在我一定将分红全部退还,恳请组织从轻处理。”

至此,案情水落石出。众心村6名村干部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同时,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镇分管领导陈某也进行了追责。

据了解,今年以来,大丰区纪委已督促民政部门对全区公益性公墓进行专项整治,责令6家存在经营行为的公益性公墓停止销售,收回2处公私合营公墓。(中国纪检监察报 陆红梅 宋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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